人生有很多事情都是徒勞無功的

除非你找到對的方法!!

別在無法確定的管道!

浪費時間了~

如果你有金錢 債務方面的困擾

何不讓貸款經理人幫助你看看呢?

專業貸款經理人免費諮詢這裡找>>>>https://goo.gl/ZUMHEC

 

1

  3  

 

   

錢建榮批小罪不能上訴第三審沒道裡 監察院贊同將調查

我國《刑事訴訟法》第376條規定,竊盜、侵占等輕微的罪刑,不得上訴至第三審。此規定被外界認為,被告者欠缺最高法院的審級救濟,有突襲審判之嫌,數度在司法界引起爭端。對此,監察院認為,此舉悖離公平審判原則,也違反《兩公約》精神,並質疑司法院未保障訴訟基本權,因此,監察委員王美玉、仉桂美2台南借錢管道6日大動做立案申請調查。

由於我國現行刑訴法第376條就最重本刑為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竊盜、侵占、詐欺、背信、恐嚇等罪,不得上訴最高法院,造成上開案件若於地方法院判無罪,高等法院判有罪時,欠缺最高法院之審級救濟,造成突襲判決。

為此問題,司法界人士早已爭論不休。除了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多次討論此議題外,日前《上報》報導,台灣高等法院法官錢建榮第二度將一件一審無罪判決案件,改判有罪,但他在判決書中除引用聯合國《兩公約》說明,認為該案應屬例外,可以上訴第三審請求覆判。此舉直接挑戰最高法院庭長吳燦,對於不得上訴第三審案件的救濟見解。

對此爭議,監察院26日表示,監察院認為現行的刑訴法第376條,明顯違背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》第14條第5項規定「經判定犯罪者,有權聲請上級法院依法覆判其有罪判決及所科刑罰」之公平法院原則。

高雄借錢救急

另外,監察院指出,在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》第8條也明定,我國違反《兩公約》精神的法律,主關機關應於2年內修訂或廢止。

但此法條通過至今已7年,監察院強調,司法院遲遲沒有修正,此舉是否有侵害當事人訴訟基本權之保障,並有違無罪推定原則之虞「有進一步深入瞭解之必要」。也因此監委王美玉、仉桂美26日立案申請自動調查,深入了解此情形。(畢翔/綜合報導)

【延伸閱讀】

●避免突襲性無罪改有罪判決 法官錢建榮點名最高院庭長吳燦面對

●【司改分組決議】 竊盜等罪可上訴三審 檢辯看法不同

●《兩公約》效力大於一般法

●法官錢建榮判決「教示」衝撞最高法院

【熱門影片推薦】

●摩蘇爾婦女擺脫IS黑面紗

●斯里蘭卡海軍營救溺水大象

  • 【獨家】司改總結會議前 顏大和疾呼蔡英文:堅定維持司法獨立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nr65hwo04q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